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工作目标是:1、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2、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3、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4、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意见》 (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高站位把握重大政治意义。要充分认识开展教育整顿是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纯洁公安队伍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公安工作现代化的根本保障。(二)坚持对标对表,高质量推进教育整顿。要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将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与全党正在开展的党史 学习 教育,以及落实中央巡视整改工作一体谋划,整体推进; 要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既要围绕重点任务抓好贯彻落实,也要注重发现问题,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要坚持负面警示与正向激励相结合,以“自查从宽”为引导,以“被查从严”来倒逼,通过案件评查、蹲点督导、政治督察等方式,倒查民警违法问题线索,深入剖析违法违纪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三)把握关键要求,高标准抓好各个环节工作。要抓实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紧扣“三看、五查、六评”环节验收机制推进工作。坚持目标导向,把教育整顿与履行好主责主业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以维护安全稳定的实绩检验教育整顿的成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堵点、影响公安队伍建设的难点,着力解决好影响公安队伍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坚持民意导向,要实行开门整顿,广泛收集受理群众举报,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群众监督。(四)强化组织保障,谋深悟透做实教育整顿。各级公安机关党委要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履行好直接责任,市局党委成立由李锐任组长的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市局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政治部。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表率作用,坚持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市局教育整顿办要发挥好统筹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提出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政法战线自我革命的新需要,是确保政法机关担负起新时代职责使命的重要举措。对于纯洁政法队伍、夯实政法工作基础、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第一条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好新时代党的政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第三条 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政法单位依法履行专政职能、管理职能、服务职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政法单位是党领导下从事政法工作的专门力量,主要包括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保障机制中,承担指导责任的是中央政法各单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压实四个责仼:一是政治责任;二是市县两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直接责任;四是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市场监管、税务等有关部门协同责任。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第三条 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政法单位依法履行专政职能、管理职能、服务职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政法单位是党领导下从事政法工作的专门力量,主要包括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三个阶段”:一是学习教育阶段。突出专题学习、警示教育,达到强化固本培元、增强政治自觉之目的。二是查纠问题阶段。突出自查自宽、被查从严,达到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之目的。三是整改总结阶段。突出整改提升、总结评估,达到整改到位、建章立制之目的。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第三十二条 加强对政法工作全面情况和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一)党委应当加强对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下一级党委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情况,特别是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情况督促检查,必要时开展巡视巡察,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二)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督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工作制度机制,全面推进政法工作特别是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贯彻落实;(三)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建立健全向批准其设立的党委全面述职制度和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督查反馈机制,确保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得到贯彻落实。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工作目标是:1、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2、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3、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4、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意见》 (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高站位把握重大政治意义。要充分认识开展教育整顿是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纯洁公安队伍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公安工作现代化的根本保障。(二)坚持对标对表,高质量推进教育整顿。要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将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与全党正在开展的党史 学习 教育,以及落实中央巡视整改工作一体谋划,整体推进; 要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既要围绕重点任务抓好贯彻落实,也要注重发现问题,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要坚持负面警示与正向激励相结合,以“自查从宽”为引导,以“被查从严”来倒逼,通过案件评查、蹲点督导、政治督察等方式,倒查民警违法问题线索,深入剖析违法违纪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三)把握关键要求,高标准抓好各个环节工作。要抓实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紧扣“三看、五查、六评”环节验收机制推进工作。坚持目标导向,把教育整顿与履行好主责主业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以维护安全稳定的实绩检验教育整顿的成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堵点、影响公安队伍建设的难点,着力解决好影响公安队伍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坚持民意导向,要实行开门整顿,广泛收集受理群众举报,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群众监督。(四)强化组织保障,谋深悟透做实教育整顿。各级公安机关党委要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履行好直接责任,市局党委成立由李锐任组长的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市局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政治部。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表率作用,坚持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市局教育整顿办要发挥好统筹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保障机制中,承担指导责任的是中央政法各单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压实四个责仼:一是政治责任;二是市县两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直接责任;四是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市场监管、税务等有关部门协同责任。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第三条 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政法单位依法履行专政职能、管理职能、服务职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政法单位是党领导下从事政法工作的专门力量,主要包括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工作目标是:1、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2、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3、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4、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意见》 (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高站位把握重大政治意义。要充分认识开展教育整顿是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纯洁公安队伍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公安工作现代化的根本保障。(二)坚持对标对表,高质量推进教育整顿。要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将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与全党正在开展的党史 学习 教育,以及落实中央巡视整改工作一体谋划,整体推进; 要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既要围绕重点任务抓好贯彻落实,也要注重发现问题,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要坚持负面警示与正向激励相结合,以“自查从宽”为引导,以“被查从严”来倒逼,通过案件评查、蹲点督导、政治督察等方式,倒查民警违法问题线索,深入剖析违法违纪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三)把握关键要求,高标准抓好各个环节工作。要抓实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紧扣“三看、五查、六评”环节验收机制推进工作。坚持目标导向,把教育整顿与履行好主责主业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以维护安全稳定的实绩检验教育整顿的成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堵点、影响公安队伍建设的难点,着力解决好影响公安队伍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坚持民意导向,要实行开门整顿,广泛收集受理群众举报,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群众监督。(四)强化组织保障,谋深悟透做实教育整顿。各级公安机关党委要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履行好直接责任,市局党委成立由李锐任组长的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市局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政治部。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表率作用,坚持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市局教育整顿办要发挥好统筹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四项任务”:1、筑牢政治忠诚;2、清除害群之马;3、整治顽瘴痼疾;4、弘扬英模精神。法律依据:根据《公务员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忠于宪法,模范遵守、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二)忠于国家,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三)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四)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六)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法治,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七)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保障机制中,承担指导责任的是中央政法各单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压实四个责仼:一是政治责任;二是市县两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直接责任;四是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市场监管、税务等有关部门协同责任。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第三条 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政法单位依法履行专政职能、管理职能、服务职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政法单位是党领导下从事政法工作的专门力量,主要包括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工作目标是:1、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2、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3、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4、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意见》 (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高站位把握重大政治意义。要充分认识开展教育整顿是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纯洁公安队伍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公安工作现代化的根本保障。(二)坚持对标对表,高质量推进教育整顿。要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将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与全党正在开展的党史 学习 教育,以及落实中央巡视整改工作一体谋划,整体推进; 要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既要围绕重点任务抓好贯彻落实,也要注重发现问题,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要坚持负面警示与正向激励相结合,以“自查从宽”为引导,以“被查从严”来倒逼,通过案件评查、蹲点督导、政治督察等方式,倒查民警违法问题线索,深入剖析违法违纪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三)把握关键要求,高标准抓好各个环节工作。要抓实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紧扣“三看、五查、六评”环节验收机制推进工作。坚持目标导向,把教育整顿与履行好主责主业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以维护安全稳定的实绩检验教育整顿的成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堵点、影响公安队伍建设的难点,着力解决好影响公安队伍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坚持民意导向,要实行开门整顿,广泛收集受理群众举报,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群众监督。(四)强化组织保障,谋深悟透做实教育整顿。各级公安机关党委要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履行好直接责任,市局党委成立由李锐任组长的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市局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政治部。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表率作用,坚持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市局教育整顿办要发挥好统筹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提出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政法战线自我革命的新需要,是确保政法机关担负起新时代职责使命的重要举措。对于纯洁政法队伍、夯实政法工作基础、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第一条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好新时代党的政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第三条 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政法单位依法履行专政职能、管理职能、服务职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政法单位是党领导下从事政法工作的专门力量,主要包括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保障机制中,承担指导责任的是中央政法各单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压实四个责仼:一是政治责任;二是市县两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直接责任;四是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市场监管、税务等有关部门协同责任。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第三条 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政法单位依法履行专政职能、管理职能、服务职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政法单位是党领导下从事政法工作的专门力量,主要包括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工作目标是:1、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2、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3、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4、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意见》 (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高站位把握重大政治意义。要充分认识开展教育整顿是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纯洁公安队伍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公安工作现代化的根本保障。(二)坚持对标对表,高质量推进教育整顿。要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将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与全党正在开展的党史 学习 教育,以及落实中央巡视整改工作一体谋划,整体推进; 要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既要围绕重点任务抓好贯彻落实,也要注重发现问题,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要坚持负面警示与正向激励相结合,以“自查从宽”为引导,以“被查从严”来倒逼,通过案件评查、蹲点督导、政治督察等方式,倒查民警违法问题线索,深入剖析违法违纪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三)把握关键要求,高标准抓好各个环节工作。要抓实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紧扣“三看、五查、六评”环节验收机制推进工作。坚持目标导向,把教育整顿与履行好主责主业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以维护安全稳定的实绩检验教育整顿的成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堵点、影响公安队伍建设的难点,着力解决好影响公安队伍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坚持民意导向,要实行开门整顿,广泛收集受理群众举报,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群众监督。(四)强化组织保障,谋深悟透做实教育整顿。各级公安机关党委要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履行好直接责任,市局党委成立由李锐任组长的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市局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政治部。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表率作用,坚持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市局教育整顿办要发挥好统筹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提出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政法战线自我革命的新需要,是确保政法机关担负起新时代职责使命的重要举措。对于纯洁政法队伍、夯实政法工作基础、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第一条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好新时代党的政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第三条 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政法单位依法履行专政职能、管理职能、服务职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政法单位是党领导下从事政法工作的专门力量,主要包括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保障机制中,承担指导责任的是中央政法各单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压实四个责仼:一是政治责任;二是市县两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直接责任;四是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市场监管、税务等有关部门协同责任。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第三条 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政法单位依法履行专政职能、管理职能、服务职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政法单位是党领导下从事政法工作的专门力量,主要包括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工作目标是:1、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2、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3、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4、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意见》 (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高站位把握重大政治意义。要充分认识开展教育整顿是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纯洁公安队伍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公安工作现代化的根本保障。(二)坚持对标对表,高质量推进教育整顿。要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将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与全党正在开展的党史 学习 教育,以及落实中央巡视整改工作一体谋划,整体推进; 要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既要围绕重点任务抓好贯彻落实,也要注重发现问题,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要坚持负面警示与正向激励相结合,以“自查从宽”为引导,以“被查从严”来倒逼,通过案件评查、蹲点督导、政治督察等方式,倒查民警违法问题线索,深入剖析违法违纪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三)把握关键要求,高标准抓好各个环节工作。要抓实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紧扣“三看、五查、六评”环节验收机制推进工作。坚持目标导向,把教育整顿与履行好主责主业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以维护安全稳定的实绩检验教育整顿的成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堵点、影响公安队伍建设的难点,着力解决好影响公安队伍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坚持民意导向,要实行开门整顿,广泛收集受理群众举报,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群众监督。(四)强化组织保障,谋深悟透做实教育整顿。各级公安机关党委要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履行好直接责任,市局党委成立由李锐任组长的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市局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政治部。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表率作用,坚持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市局教育整顿办要发挥好统筹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提出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政法战线自我革命的新需要,是确保政法机关担负起新时代职责使命的重要举措。对于纯洁政法队伍、夯实政法工作基础、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第一条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好新时代党的政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第三条 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政法单位依法履行专政职能、管理职能、服务职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政法单位是党领导下从事政法工作的专门力量,主要包括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保障机制中,承担指导责任的是中央政法各单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压实四个责仼:一是政治责任;二是市县两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直接责任;四是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市场监管、税务等有关部门协同责任。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第三条 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政法单位依法履行专政职能、管理职能、服务职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政法单位是党领导下从事政法工作的专门力量,主要包括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工作目标是:1、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2、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3、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4、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意见》 (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高站位把握重大政治意义。要充分认识开展教育整顿是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纯洁公安队伍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公安工作现代化的根本保障。(二)坚持对标对表,高质量推进教育整顿。要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将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与全党正在开展的党史 学习 教育,以及落实中央巡视整改工作一体谋划,整体推进; 要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既要围绕重点任务抓好贯彻落实,也要注重发现问题,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要坚持负面警示与正向激励相结合,以“自查从宽”为引导,以“被查从严”来倒逼,通过案件评查、蹲点督导、政治督察等方式,倒查民警违法问题线索,深入剖析违法违纪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三)把握关键要求,高标准抓好各个环节工作。要抓实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紧扣“三看、五查、六评”环节验收机制推进工作。坚持目标导向,把教育整顿与履行好主责主业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以维护安全稳定的实绩检验教育整顿的成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堵点、影响公安队伍建设的难点,着力解决好影响公安队伍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坚持民意导向,要实行开门整顿,广泛收集受理群众举报,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群众监督。(四)强化组织保障,谋深悟透做实教育整顿。各级公安机关党委要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履行好直接责任,市局党委成立由李锐任组长的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市局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政治部。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表率作用,坚持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市局教育整顿办要发挥好统筹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提出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政法战线自我革命的新需要,是确保政法机关担负起新时代职责使命的重要举措。对于纯洁政法队伍、夯实政法工作基础、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第一条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好新时代党的政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第三条 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政法单位依法履行专政职能、管理职能、服务职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政法单位是党领导下从事政法工作的专门力量,主要包括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提出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政法战线自我革命的新需要,是确保政法机关担负起新时代职责使命的重要举措。对于纯洁政法队伍、夯实政法工作基础、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第一条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好新时代党的政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第三条 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政法单位依法履行专政职能、管理职能、服务职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政法单位是党领导下从事政法工作的专门力量,主要包括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工作目标是:1、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2、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3、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4、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意见》 (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高站位把握重大政治意义。要充分认识开展教育整顿是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纯洁公安队伍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公安工作现代化的根本保障。(二)坚持对标对表,高质量推进教育整顿。要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将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与全党正在开展的党史 学习 教育,以及落实中央巡视整改工作一体谋划,整体推进; 要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既要围绕重点任务抓好贯彻落实,也要注重发现问题,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要坚持负面警示与正向激励相结合,以“自查从宽”为引导,以“被查从严”来倒逼,通过案件评查、蹲点督导、政治督察等方式,倒查民警违法问题线索,深入剖析违法违纪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三)把握关键要求,高标准抓好各个环节工作。要抓实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紧扣“三看、五查、六评”环节验收机制推进工作。坚持目标导向,把教育整顿与履行好主责主业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以维护安全稳定的实绩检验教育整顿的成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堵点、影响公安队伍建设的难点,着力解决好影响公安队伍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坚持民意导向,要实行开门整顿,广泛收集受理群众举报,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群众监督。(四)强化组织保障,谋深悟透做实教育整顿。各级公安机关党委要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履行好直接责任,市局党委成立由李锐任组长的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市局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政治部。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表率作用,坚持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市局教育整顿办要发挥好统筹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中央政法各单位承担指导责任。法律依据:《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第四条 司法机关领导干部和上级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因履行领导、监督职责,需要对正在办理的案件提出指导性意见的,应当依照程序以书面形式提出,口头提出的,由办案人员记录在案。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保障机制中,承担指导责任的是中央政法各单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压实四个责仼:一是政治责任;二是市县两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直接责任;四是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市场监管、税务等有关部门协同责任。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第三条 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政法单位依法履行专政职能、管理职能、服务职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政法单位是党领导下从事政法工作的专门力量,主要包括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工作目标是:1、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2、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3、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4、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意见》 (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高站位把握重大政治意义。要充分认识开展教育整顿是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纯洁公安队伍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公安工作现代化的根本保障。(二)坚持对标对表,高质量推进教育整顿。要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将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与全党正在开展的党史 学习 教育,以及落实中央巡视整改工作一体谋划,整体推进; 要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既要围绕重点任务抓好贯彻落实,也要注重发现问题,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要坚持负面警示与正向激励相结合,以“自查从宽”为引导,以“被查从严”来倒逼,通过案件评查、蹲点督导、政治督察等方式,倒查民警违法问题线索,深入剖析违法违纪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三)把握关键要求,高标准抓好各个环节工作。要抓实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紧扣“三看、五查、六评”环节验收机制推进工作。坚持目标导向,把教育整顿与履行好主责主业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以维护安全稳定的实绩检验教育整顿的成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堵点、影响公安队伍建设的难点,着力解决好影响公安队伍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坚持民意导向,要实行开门整顿,广泛收集受理群众举报,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群众监督。(四)强化组织保障,谋深悟透做实教育整顿。各级公安机关党委要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履行好直接责任,市局党委成立由李锐任组长的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市局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政治部。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表率作用,坚持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市局教育整顿办要发挥好统筹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提出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政法战线自我革命的新需要,是确保政法机关担负起新时代职责使命的重要举措。对于纯洁政法队伍、夯实政法工作基础、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第一条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好新时代党的政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第三条 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政法单位依法履行专政职能、管理职能、服务职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政法单位是党领导下从事政法工作的专门力量,主要包括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