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思娱乐。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扣押物品的保管费用由谁承担

扣押物品的保管费用由谁承担

来源:爱思娱乐

法律分析:根据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而且应当载明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载明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内容。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

(三)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ias.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