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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既遂如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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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使用窃听专用设备罪既遂的判刑是:对非法使用窃听设备,造成严重后果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条所称窃听设备是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所述的设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法》第二十一条所称“专用间谍器材”,是指进行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下列器材:(一)暗藏式窃听、窃照器材;(二)突发式收发报机、一次性密码本、密写工具;(三)用于获取情报的电子监听、截收器材;(四)其他专用间谍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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