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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违约赔偿有什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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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租赁合同的赔偿标准是:

1、租赁合同中有约定的,按其约定;

2、无约定的,双方可达成补充协议或者根据其他合同条款、交易习惯来确定;

3、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受损害方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一、合同中未约定违约责任如何处理

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实际争议发生后,如果根据前述解释仍然无法确定,则当事人可以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选择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二、承租人有什么义务

1、支付租金。

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无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由当事人事后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应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按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因属于正常损耗,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不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按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实为承租人违约,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3、妥善保管租赁物。承租人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租赁物,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5、通知义务。

6、返还租赁物。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逾期不返还,即构成违约,须给付违约金或逾期租金,并须负担逾期中的风险。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的,并且不是附合装饰装修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偿还租赁物增值部分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关于开发商应该如何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

开发商逾期交房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合同其他条款、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的,买方可视情况要求卖方承担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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