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逾期缴纳的处理方法如下:
1、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如果金额不够当欠费处理,会有滞纳金,没多少钱,但是要及时补上,以便今后使用,具体补缴方法以当地当时窗口给的条件为准,社保应为涉及问题多所以经常有些小变动,必须每次有变动都去窗口询问;
如果单位扣费不成功,要及时补扣,否则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3、如果是欠费三个月内的,可以在工作日9点到5点时间段内,在社保单位服务网页上直接申请扣款,如超过三个月的,需前往单位参保区域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扣费和恢复参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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